桃山区法院审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作者:康婉莹 发布时间:2018-06-22 16:00:03
6月22日上午,随着法槌敲响,原告徐某诉被告七台河市公安局、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行政信息公开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桃山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七台河市公安局、七台河市公安局桃山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了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经过合议庭合议,该案决定择期宣判。
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是贯彻落实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对此,我院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切实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和能力,为进一步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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