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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星戴月集中执行 桃法攻坚正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04-28 08:43:57






    4月27日晚18点整,主管副院长刘乃文坐镇指挥,桃山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法警大队法警集合完毕,整装待发,吹响执行攻坚战集结号。18点10分,随着执行车辆警灯闪烁,夜间集中执行行动由此拉开序幕。这是我院为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保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对躲避执行的“老赖”采取的专项执行行动。

    18点30分,执行车辆到达某敬老院。此案是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被执行人敬老院经营者刘某应赔偿申请执行人宋某人身损害各项损失10500元。此前执行过程中刘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后刘某仍旧推脱执行,桃山区法院当即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强制措施。

    19点23分,随着刘某的案件进入尾声,被拘传的寇某和徐某到达桃山法院执行局。这二人与申请执行人张某的借贷纠纷涉及执行标的23600元,在执行通知送达后二人拒不履行,且想方设法躲避执行。被拘传到执行局后,眼看同是“老赖”的刘某被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内心深感震慑,立刻通知家属交清部分执行款项,剩余部分与张某约定交款时间。

    19点42分,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此案仍是一起生命健康权纠纷,执行标的6500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与执行法官见面,对法院发出的执行传票视为无物,不予理睬,被拘传到法院后这才认清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当场交清执行款项。

    20点28分,执行干警到达被执行人姜某家中。此案是一起借贷纠纷,被执行人姜某应偿还申请执行人孙某250000元。然而姜某不仅不配合法院执行,而且态度恶劣,质问干警为什么这么晚来到家中执行。被拘传至法院的姜某依旧蛮横,最终法院决定依法拘留十五日。

    21点20分,执行干警将被拘留的刘某和姜某送至拘留所。22点,执行局全体干警和法警大队的法警们下班回家,结束了今夜的执行行动。这一夜,共执行案件4件,执行完毕1件,部分执行1件,司法拘留2人。

    今后,桃山区法院将根据执行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组织专项执行行动,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威慑力和影响力,最大限度保护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顺利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康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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