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手捧锦旗来到桃山区法院,将锦旗赠与刑事审判庭以表达感激之情。
李某是一起诈骗案的被告人。2017年9月,李某在网上虚构事实骗取受害人信任进行虚假交易,诈骗总金额共计4万余元。当月,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2018年2月,我院刑庭受理该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法官运用娴熟的审判技巧,有序把握庭审节奏,查清了案件事实,对被告人的辩论权也予以充分保护。被告人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合议庭综合考虑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坦白、家属积极退赃退赔获得受害人谅解及被告人当庭认罪悔过态度好等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执法为民 情暖人心”,这是刑事执法的初衷,更是刑事执法的最终归宿。我们的刑事法官在坚守公平正义的同时努力更做到了宽严相济、情法交融,引导被告人匡救弥缝,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