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反家庭暴力工作迈向法治化、专业化的新高度,并畅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为了提高广大群众对这部法的广泛认知,进一步增强广大妇女、家暴的受害群体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桃山区法院与市妇联联合举办女法官走基层反家庭暴力法宣讲活动,10余名女法官志愿者参加了活动。
闫丹丹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生动地介绍了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家庭暴力的具体表现、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权益受损害后如何保留证据以及司法救助的途径等内容。同时还针对大家关心的妇女维权办法,重点介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等亮点规定。妇女群众纷纷表示,这次活动对她们来说是一堂别开生面的法制课,通过此次法制宣传工作,让她们提高了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活动现场市妇联、区妇联、社区领导为法官志愿者颁发了志愿者证书,并和法院志愿者联合在反家庭暴力横幅上签名承诺反对家庭暴力。法官志愿者参观了社区各项活动室,了解社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