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始建于2014年,在使用过程中逐步升级诉讼服务,至2017年,诉讼服务中心扩建面积达230平方米,配备工作人员5人,设立立案登记、诉讼收费、信访接待、咨询求助、诉前调解五个中心,成为司法为民“第一窗口”。
“一站式”服务践行为民宗旨。为有效化解矛盾,减轻讼累,桃山区法院提出建设“为民 公正 廉洁 高效”诉讼服务中心,成立“一站式”为民服务场所,力求把当事人留在“中心”,把矛盾化解在“中心”,把审判辅助工作解决在“中心”。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程序事务能办清,情绪纠纷能化解,小额、特别程序适用案件能办妥,真正实现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
“两便”原则满足便民新需求。桃山区法院与时俱进地探索民事诉讼“两便”原则新内涵,坚持方便当事人诉讼与方便司法公开,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导诉台、叫号机、诉状样式、诉讼指南、便民医药箱、饮水机、书写桌、书报杂志、电子触摸屏及悬挂式大屏幕等人性化设施;采用柜台式开放办公的方式,中心接待、调解、会见等所有工作在公开、可视的环境下开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便利化和“阳光操作”的新需求;推行12368声讯查询服务功能,开展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等工作,实现人性化服务,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三大功能”全面发挥利民作用。桃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仅积极拓展“诉讼服务、纠纷分流”两项功能,更突出矛盾化解功能,全面发挥利民实效。在诉讼服务方面,将受转材料、诉前调解等各项服务无缝对接,简化中间环节,同类事务集中办理,大大提高办事效率。在矛盾化解方面,突出“快”字,做到快捷服务、高效诉讼,努力实现服务事项无积压;讲究“准”字,力求案件办理和服务质量“零差错”;落脚“优”字,服务耐心细致,提高群众满意度,力求“零投诉”。在纠纷分流方面,一是积极开展导诉释明,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途径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诉前调解,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实行“联动调解”;三是设立速裁组织,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立案后直接由中心速裁,对其它案件则迅速分流至业务庭审理,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