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委第8届第43次常委会议决定,桃山区法院被评为2014年度民生服务窗口单位绩效考核优胜单位。
桃山区法院把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具体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真心实意为辖区居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尽可能让辖区居民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温暖。
一是坚持司法公开,全力推行阳光审判。以审判公开为中心,加强信息化和新媒体的应用,推行阳光司法。不断改进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公开机制中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作用,保障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
二是坚持人性化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在立案阶段建立困难群众诉讼“绿色通道”,用最短的时间解决简易纠纷案件;开设“假日法庭”、“夜间法庭”、等多种便民法庭,加大巡回审判、巡回调解力度;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帮助困难当事人的解决了燃眉之急。
桃山区法院立足桃山区实际,积极创新便民举措,强化司法便民服务,在执法办案中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为辖区的和谐稳定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