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桃山区人民法院圆满举办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刘乃文就桃山法院2015年执行工作相关情况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进行汇报。
2月份开始,桃山区法院认真清理排查出一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多措并举推进执行工作。一是事先告知后果。在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即向被执行人发送“告知书”,明确告知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对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时明确告知其所享有的权利及义务。二是强制报告财产。要求被执行人如实向执行法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状况,包括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证券,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三是细查财产去向。与银行、国土、工商、房管、车管等部门展开联动,对自然人是被执行人的案件,不仅调查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房地产、车辆以及各种权益,还要对其配偶或前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需要赡养的父母等近亲属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依法打击假离婚、假析产、假过户等以逃债为目的的行为,对明显不合理的财产流动经公开听证后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单位是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的,依法搜查被执行人办公地点、查封财务账簿、审计固定资产,有公款私存、公车私挂、公房登记在他人名下和借公司人格“金蝉脱壳”等逃避执行行为的,坚决依法打击。四是公开曝光。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员名单,要在大商新玛特路口的公共电子屏上公布名单。对于被执行人为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共党员等特殊主体的案件,也将进行通报、曝光。
截至9月17日,桃山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51件,结案208件,未结214件(去年旧存71件),执结率49.29%。此次新闻发布会通过公开发布的形式让辖区居民更为深入的了解桃山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着重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及规范性,强化应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进一步深化综合执行难体系建设,以信息化建设促进执行质效的提升。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通过电视、广播和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使法院、法官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从而增强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使公众更加了解法院、支持法院、相信法院,对促进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建设“幸福桃山”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