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山区法院开展裁判文书“选美”
作者:闫丹丹 发布时间:2014-07-10 10:28:36
为了进一步增强裁判文书的规范性和严肃性,严把裁判文书“质量关”,6月份,桃山区法院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通过对裁判文书进行“选美”,切实提高法官制作文书的能力素养,不断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
此次文书评比明确了优秀裁判文书的“选美”标准,要求裁判文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诉讼程序合法、裁判说理充分且符合相关规范,并从当事人信息、案由、查明事实、证据分析、评判说理、法律援引、文书表达、篇章结构等15个小项,细化了具体的评分分值,确保了文书评比活动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此次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分为刑事、民事、行政3个类别,参赛“佳丽”先由各业务庭内部评选推荐,再由院裁判文书评比委员会集中评比。各业务庭推荐的裁判文书必须和送达当事人的法律文书一致,文书评比以审判系统中的电子卷宗原件为准,任何人都不得对已生效的裁判文书进行修改,从而保证评比活动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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