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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坚持践行三个提升

发布时间:2012-06-02 08:19:35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以“四个坚持”为切入点,以提升案件质量、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司法公信力为落脚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坚持服务大局。一是以建设“服务型”法院做为活动载体,及时更新法院的工作理念,进一步统一法官队伍的思想认识,增强“为大局服务”的使命感和责任心;二是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各部门在桃山区建立法律联系点25个,开展经常性的“了解社情民意、帮助解决难题”工作。三是细化责任,量化考评。按照签订的部门“责任状”狠抓落实,并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月报制,严格考核。

 二、坚持化解矛盾。目前社会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基层、暴露在基层,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针对这种情况,区法院党组要求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工作优势,切实加大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的对接力度,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尽可能提高调解率及履行率,彻底地化解纠纷。

 三、坚持司法为民。一是开展“巡回法庭”,组织法官深入社区、工厂、乡村就近办案,方便群众诉讼。二是建立立案“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招商企业和其他弱势群众立案实行“一站式”服务,在法律咨询、诉状打印、费用交纳、领导审批等环节均优先办理。同时,还试行“假日立案”、“预约立案”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判后答疑”制度。对法院制做的裁判文书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使当事人“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

 四、坚持从严治院。一是推行阳光司法。将规章制度、诉讼指南、案件流程、诉讼费用交纳标准、监督电话等予以公开,悬挂在立案大厅,将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举证须知等利用大厅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公开并滚动播放。充分运用“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向当事人、向社会公开执行过程、执行措施和执行结果等信息。二是开展案件评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将民商事和执行案件做为评查重点,成立专门的评查小组,对已结案卷宗进行抽查。三是强化外部监督。通过主动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无党派人士旁听庭审、参与调解、监督执行和征求意见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外监督机制有效衔接的合力,确保司法公正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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