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后职务自动免除,所持有的《人民陪审员工作证》将依法自动注销,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
现将2024年2月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公布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徐安志、刘新旭、朱晓宏、张宝君、冯艳霞、郭景阳、刘立臣、王大力、王芳、杨玉峰、张力学、杨东、冯艳楠、刘小焕、崔振华、董忠军、丛贺、马桂梅、王金莉、盛伟凤、韩桂芳、王照华、余坤、赵加立、袁晓玲、依旭波、吴彬、韩秀峰、王立忠、徐明明、回国锋、陈红、田云、于柏洋、李建业、何金竹、高婷婷、史册、冯燕、石佳、于凤、韩会玲、任丹、付琳、孙永霞、李洋、佟会洋、王美玉、沙艳、潘淑萍、方淑贤、王桂华、王艳、时兵、杨玉霞、邢艺馨、赵淑红、吴冬华、王晶、程凤、潘丽敏、魏淼。
特此公告。
桃山区司法局
桃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