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桃山区人民法院道交、人身侵权审判团队成功又调解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最终原告放弃鉴定申请,双方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简介:原告与被告因乘坐公交车占座一事发生口角,被告用拳头击打原告头面部,致使原告住院治理9天,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000元。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之前素不相识,并无恩怨,就因一时冲动导致案件发生,并且被告暂时失业在家,没有经济来源。调解过程中,被告表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同意赔偿,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就赔偿事宜进行耐心沟通,最后原告同意放弃鉴定申请,被告也表示之前是置气,承认了错误愿意赔偿,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一次性给付原告赔偿款7000元。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大大缩短了审判流程,既避免了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法官眼中,案件无大小,每一起案件都是社会矛盾的“缩影”,所以要始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杜绝机械办案,每一个审判环节都要把案结事了、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谨防因工作粗疏、不尽职责引发后续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