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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庭审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3-05-24 16:24:03


    【案情介绍】

    姜某与吴某原系夫妻关系,办理结婚登记前,姜某父母为姜某按揭购买房产一户,登记在姜某名下,姜某父母每月偿还贷款,二人办理结婚登记后,未举行结婚仪式,后双方分居并办理离婚登记。多年后,因办理房产证,需进行产权产确认,姜某诉至法院。

    【法院裁决】

    法院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到吴某,得知吴某已移居外省多年,但吴某表示愿意配合,经过沟通,吴某通过云庭审参加了开庭审理。原告姜某的父母购房事实发生在双方结婚登记前,虽登记在原告名下,但首付款及银行贷款均由原告父母支付,庭审中,被告吴某对案涉房屋所有权归原告所有的诉求无异议,故本院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法律效果】

    对比传统庭审,网络庭审最主要的优势就是效率高,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及减少了参与的成本。桃山中心法庭以工作落实为载体,积极开展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云办案方式,切实解决当事人“急、难、愁、盼”问题,快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减少化解矛盾纠纷成本,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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