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专题报道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法律法规

 

《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哪些权利可以出质?

发布时间:2022-11-07 09:33:49


    开栏语

    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一生。值此民法典颁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栏目,邀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设计了多个民法典知识问答,让我们一起学法典、读案例、答问题。

    答起来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可以出质?

    A.汇票、本票、支票;

    B.债券、存款单;

    C.仓单、提单;

    D.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E.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F.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以上都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