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金星锋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7 10:05:07
按照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和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桃山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评选范围名额、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有关要求,采取自下而上推荐的方式,经征求本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现拟推荐以下同志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拟推荐金星锋,男,朝鲜族,现任桃山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二级法官,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任何问题请与法院政治部联系,联系电话0464-8269768。
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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