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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型法院丨“能力作风建设年”应知应会(四)

发布时间:2022-05-06 09:39:24



    为大力推进机关“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全面落实“学习型法院”创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精神,切实推动全院干警业务能力全面提升,桃山区人民法院将定期推送“能力作风建设年”应知应会知识,以思想破冰引领行动突围,以比学赶超点燃发展激情,以知行合一凝聚奋进力量。

    10.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11.党支部七项组织生活制度:会议制度、党日制度、党课制度、报告工作制度、民主生活制度、党员汇报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2.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不设党小组的,每月至少召开1次;设党小组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党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1次)和党小组会(每月至少1次),“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每季度至少讲1次党课,领导干部每年至少为党员干部上1次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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