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凝聚力量、文化赢得尊重,文化创造价值。人民法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建设者,保障者。加强和创新法院文化建设,是各级法院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因此桃山区人民法院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大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励志打造阳光司法、便民司法、廉洁司法、质效司法的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具有地域特色、法院特点、时代特征的法院文化建设新路子,形成以物质文化为基础、精神文化为核心、行为文化为重点、制度文化为关键的法院文化建设新格局。拓展与时俱进的精神,迈出不停歇的创新脚步,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打造出属于桃山区人民法院自己的法院文化。
一是改善硬件设施,使法院文化活在眼里
装备精良虽不能说是打赢一场战役的关键,但在一场战役中也起着关键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理,办公环境的优劣,影响着机关一切工作的效率、便民服务工作能否做好、干警队伍能否稳定发展等多方面问题。
桃山法区人民法院始建于1984年,当时桃山区法院与检察院共用一个办公楼,检察院在一楼,法院在二楼,五六个人挤在一个办公室,连办公桌都配置不齐,办公环境十分艰苦,在当时那样艰苦的办公环境及在编人员只有18人的历史条件下,依然坚持办案,创下一个又一个的功绩。辛酸与辉煌并存的这30年里桃山区人民法院经历风雨、克服困难、茁壮成长,为辖区的和谐稳定尽职尽责。这里有一批批退休老干部贡献的心血和汗水,也有年轻一辈的使命和希望。
1999年桃山区法院经协调自筹资金建成了42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但因社会突飞猛进的快速发展,仍然不能满足审判的需要。2013年新一届领导班子,为了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历时两个月,重新改造了办公楼内外设施,将院内分成六大区:即立案信访区、审判区、执行区、诉讼参加人阅卷和侯等区、办公区、生活区,彻底将立、审、执区域分开。彻底解决了立审执一体,主审法官一言堂的局面。立案信访区,面积由原来的65平方米增加到130平方米。大大方便了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审判区,重新装修了原有的五个审判庭,面积由原来的200平米增加到280平米,并增设了一个80平方米的多功能审判庭,添加了多媒体语音和证据试听设备。更新了法台法椅,六个审判庭基本达到了标准化。面积的扩充、多媒体电子设备的安装等既方便了审判人员的工作效率,也达到了司法公开的要求让更多群众可以参与到司法建设活动中来,监督审判、鞭策干警。执行区,为进一步司法公开,在院大楼正门左侧独门独院的开辟了执行区域,并增设了当事人侯等区,面积由原来的76.4平米增加到140平米。诉讼参加人阅卷和侯等区,增设了公诉人休息室、律师阅卷和休息室、证人休息室及当事人侯等室。办公区,因年久失修,部分办公室墙体发霉长毛,为此我们实施了平改坡,粉刷了墙体,更换了地板,改造了卫生间,办公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活区,为解决干警用餐环境问题,将原来闲置的库房和走廊合理利用,改建成食堂。并将原档案室的卫生间改建为驾驶员休息室,解决了驾驶员十余年无处休息的问题。同时,为加强安保工作,我们改造了楼内监控主机房,增加了监控摄像头,安装了电子识别门,新购置了安检设备及警服、警具等。
我院在改造办公楼内外设施的同时,院领导班子也集思广益竭力构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典范,增加干警精神食粮,提高干警觉悟,铭记自身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一是在大厅左侧粘贴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机关的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我院今后工作的目标,并在其对面粘贴我院新制定的院训“厚德 博学 崇法 秉廉”。使全院干警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与职责。二是根据中纪委提出“八项规定”要求,我院在制作桌牌时,在每一个桌牌都印上“八项规定”的内容,让所有干警对于规定都可以“看得见、摸得着”学于眼,记于心。三是在三楼专门空出一个屋子作为荣誉室,把我院30年所获得的所有奖杯、牌匾、证书、锦旗都收集整理好,按照时间、荣誉级别、团体或个人等形式分类摆放、罗列整齐,供所有干警参观,树立干警以院为荣、以我为荣、爱岗敬业、司法为民的高度荣誉感和使命感,铭记过去的辉煌,努力拼搏,再创佳绩。四是为了提高干警文化水平创造有利条件,专门设立学习室,购置政治、历史、文学、法律、社会科学等书籍,配备电脑供干警查阅资料。五是订做了40多幅展板,以办公性质、楼层为单位分为3个区域文化长廊。第一区域:在法官餐厅为杜绝浪费及文明就餐挂上了“节约光荣 浪费可耻”“光盘行动”等内容的展板,在一楼法庭、立案、执行、阅卷室等涉及业务、窗口服务类区域楼道两侧挂着以群众路线、法律宣传为主的展板。第二区域:民事、刑事、行政、审监、赔偿等办公区域,在此区域主要以法官职业道德、法言法语类为主的展板。第三区域:三楼的综合区域主要以经典的名言警句、廉政类为主的展板。这三个不同主题的文化长廊建设是为了时刻提醒全院干警要心系群众,廉洁公正,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干好自身本职工作,做一名合格的法律人。
二是强化学习教育,使法院文化活在脑里
“一次不公正裁判的罪恶甚于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污染的只是水流,而枉法裁判污染的却是水源。”对此,桃山区人民法院将干警的业务学习提到日常的重要议事日程。“法律不但是有野心和有抱负的人的精神食粮,而且也是一切智力活动的惟一滋养”。我院牢固树立“终身学习,学无止境”的学习理念,以打造“学习型法院”为平台,加强干警的思想政治、法学理论、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文化修养。一是认真开展各项提高专业技能活动。通过开展岗位任职培训、新法讨论、庭审观摩、裁判文书选评、调研学术研讨等活动,提高所有干警办案能力,共同学习,共同进步;二是积极开展学习先进典型活动。我院认真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在本院选取优秀法官在单位内部做先进事迹报告,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三是制定奖励机制,改善学历结构。我院制定“关于桃山区人民法院培养学习型、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的奖励制度”以此来带动所有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大学本科学历由2000年以前的不到全院半数,增加到目前的百分之百,全院所有干警全部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官任职学历的规定要求。四是加强新入职人员培养,强化人才队伍建设。新入职公务员学历高,但社会阅历和审判经验不足。因此有针对性地加强青年审判人员培养,培养他们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五是大力培养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业务能力,提高办案质效。当前法院面临“案多人少”,法官超负荷工作,因此骨干法官流失现象逐年增多,我院决定全力以赴培养院内部法官助理、书记员。打造优秀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队伍为法官减轻压力,提高办案效率。在每周五上午请一位本院优秀法官或资深律师做老师统一开课。每年单位统一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如能通过则重点培养,使其可以尽快投入到法官队伍中去,为本院法官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三是完善制度建设,使法院文化活在心里
重视制度建设是人民法院树立科学发展观,对现代管理理念的积极借鉴,是完善法院文化建设体系的必然选择。有一套科学严谨的规章制度并严格付诸实施,是实现法院各项工作规范化的重要保证之一。我院充分认识到:只有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才能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只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才能确保人民法院阳光司法、便民司法、廉洁司法、质效司法目标的实现。一是为了规范法官职业行为,桃山区人民法院要求全院干警在工作中要仪表端庄、举止文雅,言谈谦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对庭审礼仪、文明用语及行为举止都制定了标准,严格实行法官着装规定,广泛接受当事人及来访群众的监督。二是为了着力构建法院文化建设长效机制,桃山区人民法院党组将现代司法理念制度化、规范化,将其融入科学、规范的司法制度之中,先后制定了《桃山区法院目标考核实施细则》、《车辆管理办法》、《审判流程操作规程》、《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廉洁办案暂行规定》、《违法违纪干警通报制度》等79项制度,涵盖综合管理、队伍建设、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党风廉政等5大类。具体包括了以立案庭为主的案件效率监督管理机制、以审判监督庭为主的案件质量监督检查管理机制、以政工部门为主的岗位目标考核机制、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的廉政作风监督管理机制和以办公室为主的办文办会文秘档案调研创新机制,努力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监督、高效运转的监督管理制度。以制度限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文化建设的开展。三是严格上下班的制度,建立《桃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考勤制度》,做到治理规范,秩序井然。严格执行干警岗位职责,进一步明确分工,庭室之间团结协作,工作相互配合,机关内部形成了顾大局、讲团结、比奉献的良好风气,确保了政令畅通。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桃山法院文化建设如同三月的细雨,随风悄悄的潜来。浓厚的法院文化氛围犹如和风细雨,滋润着桃山法院每一个干警的心田,推动了审判工作的全面提速,闪现着法院文化建设不懈努力的成果。桃山区人民法院队伍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有了进一步转变,法院和法官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改善,全院上下呈现出一派奋发有为、求真务实、昂扬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从而促进了全院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