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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家长 依法带娃!《家庭教育促进法》必看知识点(五)

发布时间:2022-02-15 09:56:27


    家庭教育的方式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责任

    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

    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等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

    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

    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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