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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区人民法院确定院训

发布时间:2013-09-04 13:38:17


    自6月27日征集院训以来,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共收到23条作品,经院党组认真筛选、严格审定,最后确定以“厚德、博学、崇法、秉廉”作为桃山区人民法院院训。

    “厚德”——源自《周易》“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意思是大地的气势厚实和顺,君子应增厚美德,容载万物。法院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职业的特殊性使得社会对法官的人格品德有更高的要求和期望。厚德方能载法,倡导法官以德为先,恪守职业道德。

    “博学”——语出《中庸.第二十章》“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身为新时代法官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而且要对社会学、哲学、心理学、自然科学等学科有所涉猎,才能成为专家型、复合型审判人才。

    “崇法”——即崇尚法律,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官应以法为本,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自身的司法实践来守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秉廉”——“公生明,廉生威”,清廉是法官的立身之本,唯有清廉,才能公正。人民法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耐得住清贫,扛得住诱惑,保得住清廉,做到一身清正,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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