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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区法院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26 13:36:47


    桃山区人民法院在第二阶段廉政风险排查阶段中共排查岗位28个;梳理权力事项53项;绘制权利运行流程图53个;排查廉政风险点91个。目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进入第三阶段,在第三阶段的工作中,要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要求,从明晰职责,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方面入手全面制定防控措施。

    一、实施分层分岗反腐倡廉强制性教育,使全体干警进一步认清岗位廉政风险,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二、围绕排查出的权力行使风险、制度执行风险和思想道德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围绕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十项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权力运行防控措施。

    三、对现有岗位和工作程序、业务流程进行分析,重点解决权力运行缺乏制约、公开透明度不强,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对科学合理的业务流程给予保留,对仍有欠缺的业务流程进行完善,对环节疏漏、容易诱发腐败问题的业务流程进行流程再造。

    四、对现有的制度进行筛选、分析、评价,修改完善不合理制度,并将修改整合后的制度汇编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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