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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山区法院共青团支部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13-11-04 13:55:14


   桃山区法院为更好的贯彻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任务,发挥团员在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党的参谋和助手,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我院成立了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并设立支部委员19名。

   2013年11月4日,桃山区法院召开了共青团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桃山区法院党总支部书记潘丽欣主持并发表了讲话,鼓励团员青年干警奋发向上,能够在思想上、业务上、生活上都做到更好,走在前列,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大会通过了民主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经民主选票,选举了第一届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委员。新选任的委员首先对党组织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然后表明了工作方向:一方面要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开展各种形式的支部活动,积极发展新成员,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动力,将团组织的建设渗透到审判工作中去。

    综上,桃山区法院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在上级团委和院党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共青团支部委员会和我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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