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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课间玩耍致同学摔伤 法院调解促事了人和

发布时间:2021-09-09 14:36:29



    活泼好动是孩子的天性,但因此酿出意外的事件也是屡见不鲜。彼此嬉戏打闹致使一方受伤时,如何承担赔偿责任,常常成为家长之间的矛盾争议。9月8日,在一起因上述情形引发的侵权纠纷案中,经桃山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组织调解,原告不仅成功获赔,当事学生双方家长也握手言和。

    原被告系田家炳高级中学学生,课间打闹期间,原告摔倒骨折,后二人就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本院。法官助理刘晓芳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当事人, 双方当事人在母亲的陪同下来到诉讼服务中心,鉴于双方是同学有较好的调解基础,本着尽量不破坏同学友谊的情况下,原被告在法官助理的调解下,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被告母亲当场给付原告现金三千元。

    桃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将努力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简便灵活、情理法相融合的优势,一次性解决纠纷,不仅让当事人尽早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同时也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

    编辑:付  禹

    审核:康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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