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总是给人们以继续前行的力量。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形成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良好氛围,桃山区法院即日起特别推出《党史天天读》栏目,以《中国共产党简史》为核心诵读内容,献礼建党100周年。学习百年党史,汲取奋进力量。
第六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
三、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有计划经济建设的开始
1952年9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上讲到:我们现在就要开始用十年到十五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到社会主义的过渡,而不是十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才开始过渡。1953年6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正式讨论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作为国家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确定下来。
文字来源:《中国共产党简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