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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来啦】桃山区人民法院招聘用制工作人员啦!!!

发布时间:2021-07-12 10:50:34


    桃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文员招聘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为充实审判辅助力量,现计划招聘图文编辑岗位1名、综合文员岗位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0日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在其他单位缴纳社保的;

    (八)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网址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报名登记表》发送至tsfyjjs@163.com,完成报名。请报名人员根据个人能力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至2021年7月20日。

    3.资格审核: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1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告知。

    4.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7月24日,考试地点为桃山区人民法院(桃山区山湖路47号)。请考生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分为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项考试同步进行,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面试占总成绩40%。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报考图文编辑岗位的考生自备电脑,在规定时间内制作规定主题视频短片和微信宣传页面。视频短片要形成独立视频格式文件,微信宣传页面在编辑页面形成预览。其中视频短片满分70分,微信宣传页面满分30分,由考核组考官统一观看后评分。评分规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平均分数为最终得分。得分达60分的为合格。得分60分为合格,未达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报考综合文员岗位的考生进行打字测试,测试成绩达115字/分钟为满分,达70字/分钟的为合格,未达70字/分钟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报考图文编辑岗位的考生技能测试达60分的进入面试,报考综合文员岗位的考生技能测试达70字/分钟的进入面试。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每岗位由高到低排名取第一名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文员,服务期3年,服务期期间不得参加其他单位任何招录考试,如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得再次报考我院聘用制书记员、法警或文员岗位。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录用人员执行聘用制文员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90%。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成绩保留

    本次考试成绩将保留两年,如两年内岗位出现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顺次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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