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7日上午九时,在桃山区人民法院第四审判庭里,正在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旁听席上市中级法院组织了十二人的评委团的评委们,一边聚精会神地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一边不时地对照手中的《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比标准、评份表》。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为了促进新民诉法的实施,规范庭审行为,提高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促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组织了这次庭审观摩活动。庭审观摩从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过程结构分配、庭审驾驭能力、司法形象等方面,对审判法官及书记员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察,满分为100分。庭审中,法官围绕调查重点控制庭审节奏,通过多种方式,有序地开展法庭调查,保证了庭审活动的规范进行和案件事实的查清。评分团将对照评分标准,对审判员及书记员表现进行现场打分。庭审结束后,就庭审观摩中发现的优点及存在的不足进行评议,集中讨论,查找问题并提出修正意见。
通过本次庭审观摩活动,使该院法官干警队伍综合素质达到整体提升,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也得到有力推进,以比赛促进竞争,以竞争强化技能,从而进一步提高我院庭审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