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为充实审判辅助力量,现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0日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在其他单位任职或缴纳社保的。
(八)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将身份证照片、学历证书照片和《报名登记表》压缩文件包,以“姓名+电话号码”为文件名发送至tsfyjjs@163.com,完成报名。(友情提示:报名登记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u5l_r227BMDKa5MnHy54A 提取码:gz25 复制这段内容后打开百度网盘手机App,操作更方便哦)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6日。
3.资格审核:于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7日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告知。
4.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特别提醒: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6.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五、考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7月10日,考试地点为桃山区人民法院(桃山区山湖路47号)。请考生密切关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考试分为打字技能测试和面试,两项考试同步进行。
打字技能测试。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键盘的请自备),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以百分制核算成绩,120字/分钟及以上为100分,80字/分钟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打字技能测试超过80字/分钟的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六、体检和考察
1.打字技能测试分数占总分数60%,面试分数占总数4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确定前三名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并进行毒品检测,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将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
3.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微信公众号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2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实行与等级、工作年限、工作绩效相对应的薪酬待遇,实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薪酬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工龄工资和绩效奖金等构成。试用期工资为转正后工资的90%。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如出差补助、健康体检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成绩保留
本次考试成绩将保留两年,如两年内岗位出现空缺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情况顺次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