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桃山区人民法院把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聚焦为民服务,解决群众难题,真正把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成为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2021年初,刘某、张某等23人到桃山中心法庭起诉立案,要求被告黑龙江某有限公司给付拖欠的工人工资,并要求被告返还工人自行垫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共计40余起案件。桃山法庭立案后,仔细研究案件,发现该二十三名原告均于2016年与被告解除劳动关系,曾多次向被告公司索要拖欠劳动报酬及社保,追讨无果,后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信访部门寻求解决,亦不满意结果,故诉至法院。
法庭庭长带领干警认真研究案件,发现如果处理不当,很有可能再次引起群体事件,激化社会矛盾,庭长多次联系被告公司,摆事实、讲道理,细致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经过多次不懈努力的调解,最终被告公司对原告诉求均予以认可,同意按劳动者要求的数额全额给付,并制作还款计划,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结案。
桃山法庭将以此次审理系列案件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以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为目标,不断提高审判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供稿:胡丽娜
编辑:付 禹
审核:康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