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从政治上建设政法队伍、确保忠诚纯洁可靠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推进政法队伍自我革命的必然要求,是更好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树立政法队伍新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政法队伍紧跟时代步伐、在新时代履行好职责使命的必然要求。
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四项任务”?
答: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
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三个环节”?
答: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
问:“查纠整改”环节掌握的原则是什么?
答:自查从宽、被查从严。
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对象范围是?
答:参加人员包括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全体在编在职干警。警务辅助人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参加学习教育和查纠整改,违纪违法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问:学习教育环节“三看”是什么?
答:一看“三项教育”是否都开展; 二看政法干警学习教育参与率是否达标; 三看学习教育成果有没有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对达不到预期 效果的,要进行“补课”。
编辑:付 禹
审核:康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