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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院干警拾金不昧获赞誉

发布时间:2021-03-23 19:30:41



    3月23日一大早,一位男士来到桃山区法院说要给诉讼服务中心的王新力送锦旗,以此表达他的感谢。

    3月21日下午,桃山区人民法院干警王新力在大商新玛特外面捡到一个黑色钱包,钱包内有身份证,银行卡以及大量现金。为了尽快找到失主,她立即拨打了110报警电话,通过110民警联系到桃北派出所工作人员,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将钱包亲自送到桃北派出所。经过干警多方努力找到了失主的联系方式,一个小时后,王新力亲自将丢失的钱包物归原主,失主非常感激,当场拿出一千元想表达感激之情,被她婉言谢绝了,她说:“谁丢了钱包都会着急,举手之劳,能帮到你,我也感觉到很开心!”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王新力同志拾金不昧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桃山区法院干警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桃山区法院一向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多次组织干警参加思想道德讲座培训,王新力通过自身实际行动,树立了良好的法院形象。法院干警不仅是法律捍卫者,还应成为道德风尚的引领者。在今后的工作中,桃山区法院干警将继续秉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念,积极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打造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供稿:刘晓艳

    编辑:付  禹

    审核:康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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