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诉讼服务中心高效调解了民间借贷纠纷和财产纠纷两起案件。“以和为贵、调解优先”的司法理念和审理程序的优化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案件1简介
2016年2月1日被告张某向原告刘某借款24000元,约定于2017年2月1日前还清欠款,后被告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刘某诉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受理了此案件,随后法官助理刘晓芳了解了案件的情况,并开展了调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讲解涉及到的法律条款。经过她耐心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被告张某表示愿意每月20日支付原告刘某1000元,直至欠款全部还清。
案件2简介
原告尤某与被告袁某于2010年4月7日离婚,离婚时约定被告每月给付原告500元抚养费或者经济条件好转时一次性给付原告50000元,后被告拒绝给付,原告诉至法院。法官助理刘晓芳第一时间受理此案,并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她以夫妻之间的感情为切入,与双方积极的沟通,经过她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被告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决定于2021年3月31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抚养费本息48000元。
诉讼服务中心速裁调解团队积极推进案件“调解+速裁”机制改革,在审理案件中充分发挥庭前调解职能,结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向简化程序要效率,依据案件实际情况,切实提高调解成功率,不断在高效化解矛盾、降低诉讼成本、优化司法资源上谋实策、出实招,切实为群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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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刘晓艳
编辑:付 禹
审核:康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