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我院防疫办公室制定开庭须知,请有庭审需要的业务庭严格遵守,确保我院工作人员的防疫卫生安全。
1.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我院法庭庭审应尽可能采取线上开庭。
2. 如需线下开庭,参加庭审人员数量尽量控制双方人数,与庭审无关的旁听人员不许进入审判区。
3. 庭审前的防疫安检工作由法警队负责,对来院参加庭审人员要严格执行防疫安检制度,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消毒、核对庭审人员身份信息。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将参加庭审人员带到指定庭审区域,庭审结束后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将参加庭审人员送出法院办公楼。
4. 庭审期间,开庭人员包括律师,不许随意走动,不许抽烟、不许摘口罩、不许离开审判区域。
5. 对庭审期间需要证人出庭的,证人应在审判区外的休息区等待,证人需要上庭时由值庭法警将证人带至审判庭,举证完毕由值庭法警将证人带离审判庭以外的休息区等待,庭审结束签字后一起带离法院。
6. 庭审前后各庭、科室应对审判庭进行消毒,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要全程佩戴好防护口罩,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的审判人员要对自身进行消毒、洗手、审判庭通风、更换口罩。
7. 院机关指定线下审判庭有一楼:第一审判庭、第二审判庭、第三审判庭、第四审判庭、二楼:第五审判庭,其他区域不可进行庭审。
8. 疫情防控期间来院信访、立案人员到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的接待窗口办理业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业务庭认真遵守。
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民法院防疫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