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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桃山区人民法院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06 10:19:35


    按照《2020年全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2020年全区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扩大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年全市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2020年全区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2020年全区政法机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坚持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桃山区人民法院“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继续刀刃向内、正风肃纪,持续深化改革、制度创新,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着力打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为推进桃山区转型发展,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解决法治服务保障不力问题。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效果差,承诺多兑现少,法治保障服务跟不上,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得感低。解决措施不优、落实不力,上级政策读不透落不好,上下一般粗,配套不完善,运行不顺畅,刚性不强、空转失效;不担当不作为,新官不理旧账,复杂矛盾推脱绕,纠正涉企错案敷衍塞责,查办上级交办案件应付了事,信访积案只包保不解决,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和稀泥”。解决服务效能不优,窗口服务低劣差,网上服务办不通,线下服务多次跑,热线专线打不通,优亲厚友“开后门”“走旁门”。

    (二)重点解决执法司法不公不廉问题。解决以案谋私乱作为,弄权勒卡、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徇私枉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解决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干预过问案件,充当“司法掮客”,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解决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向企业说情打招呼、拉赞助要物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

    (三)重点解决执法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解决漠视群众利益,有案不立、有诉不理,办案拖延、久拖不结,消极办案、选择性办案,审而不终、不当释明、不依法公开、诉讼权利保障不充分,人为给律师执业设置障碍。解决损害企业合法权益,违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违法处置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随意羁押企业家和企业重要成员。解决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多头、重复、“一刀切”行政执法,企业专利维权难、赢了官司丢了市场,企业胜诉权益兑现难、赢了官司拿不到钱,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恶化、扰企阻工问题频发,涉企犯罪立案难。

    (四)重点解决干警队伍能力素质不强问题。解决服务意识不强、冷横硬冲、特权思想、衙门作风,机械办案、孤立办案。解决能力素质不强,业务不精通,工作标准不高,精细化不够,执法司法质量不高、效率低下。解决庸政懒政怠政,当“老好人”做“太平官”,监督管理“宽松软”,推进工作“虚飘浮”,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站排头、争一流意识不强。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法治服务质量。瞄准百姓关心、企业关切、社会关注,集中攻坚整治,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

    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法服务水平。紧盯企业和群众办事痛点、堵点、难点,持续发力攻坚,巩固提升成果,推动实体服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档升级,重点解决好“一门办不全、一次跑不完、一网办不通”问题。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认真落实《关于常态开展领导干部“走流程”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156号)的通知要求,不断深化拓展“走流程”的内容形式,注重发现突出问题,强化整改、优化流程,推动政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二是进一步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研究细化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的法律服务措施,尽可能采取调解、和解的方式,依法妥善处理企业在疫情期间发生的各类纠纷,对医疗企业、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要慎用强制措施,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正常生产经营。严惩涉金融、扶贫、污染防治领域违法犯罪,坚持把依法办案、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紧密结合,刑事制裁、民事赔偿和生态补偿有机衔接,切实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精准法治保障。

    三是进一步监督服务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纠错功能,集中评查涉企行政强制行为和行政复议纠错案件,通报曝光重大行政违法典型案例。加强和改进行政诉讼工作,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主动提出司法建议。持续加大涉党政机关和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案件的办理力度,着力整治“政府老赖”“公职老赖”。

    四是进一步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快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入推进“打官司不求人”郑重承诺,有诺必践,违诺必究,切实让群众看到改作风、优环境的新变化、新成效。

    (二)创新驱动司法体制改革。着力从体制机制层面突破瓶颈障碍,切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持续深化司法权运行机制改革。完善落实新型司法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审委会把关职能,运用法官惩戒机制,着力破解管理监督不到位难题。加强新型办案团队建设,推动司法人员专业化分工、专业化办案,提高执法办案质效。完善司法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支持激励司法人员多办案、办好案。

    二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方式。充分运用调解、协商方式,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三是加快推进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改革。完善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实现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送达、证据交换、网上开庭和律师服务平台等功能,尽快形成线上线下、庭上庭下多样化司法服务能力,真正实现足不出户打官司,“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

    (三)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消除作风环境劣根顽疾的重要制度,常态化规范化推动作风转变环境改善。

    一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坚持把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善于运用释法析理、说服教育、思想疏导等方式,探索运用经济、行政和民事诉讼等手段,实现最佳办案效果。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轻微违法案件时,要严格依法把握入罪条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査,依法慎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的不利影响。

    二是完善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依法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甄别纠正民营企业冤错案件,严防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犯,让企业家安心安业。

    三是完善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用好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这一重要抓手,坚持专项督查巡查和综合督查巡查相结合,着力在发现问题、倒查问责、整改提升上狠下功夫,强化结果使用,压实主体责任,将“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全力解决好法院队伍“灯下黑”问题。

    (四)重拳惩治作风顽疾。坚持刀刃向内,强化斗争意识和革命精神,坚决对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人和事“零容忍”、严查处,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纯洁法院队伍。

    一是深挖彻查突出问题。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用好“信、网、电”等监督举报平台,充分宣传发动群众,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推进联系走访企业制度化常态化,了解企业涉法涉诉问题,排查涉企积案和矛盾纠纷。密切关注媒体和网络涉法涉诉舆情案(事)件,认真回应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是开展执法监督专项行动。聚焦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持续开展涉企强制措施专项排查整治,从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入手,审查评估羁押必要性、涉案财产界定合法性、财产保全和执行强制措施的适当性,及时纠正解决超标的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不当适用人身强制措施、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等问题。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行政、民事、执行案件评查,强化内部监督和法律监督,纠正冤假错案,清理化解积案。集中开展假释、减刑、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评查,重点整治刑罚执行变更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

    三是依纪依法严查重处。用好与纪委监委案件线索移交查办机制,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线索初核、甄别、移交实施办法,对群众反映办事难问题,采取带案督查、限期办结等方式快查快办;对影响恶劣、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协调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或指定管辖。对查实的案件依法处理,对工作进展不力、严重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件定期通报曝光,持续警示震慑,保持高压态势

    (五)苦练内功增强本领。搭建载体平台、强化先优引领,推动法院队伍练内功提素质、优作风提效能,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一是组织政洽理论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把讲政治作为政法干警的立身之本,强化政治自觉。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推动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开展业务能力比武。对标绩效考核要求,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岗位职责清单,定期开展技能考试,公开通报考试成绩。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落实激励措施,推动业务学习自主常态。

    三是推进机关作风提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狠抓作风建设。全面落实“五细”要求,定期通报正反两方面典型,推动政法工作晋档升级。

    四、组织实施

    (一)压实领导责任。为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见到成效,特设立法治环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深化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具体如下:

    组  长:张峻义  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穆兆银  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潘丽欣  党组成员、副院长

    刘易新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于天竺  党组成员、刑庭庭长

    成  员:姜立勇  桃山中心人民法院庭长

    刘晓艳  立案庭庭长

    纪凡昌  民事审判庭庭长

    闫丹丹  综合审判庭庭长

    赵俊莹  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  华  政治部主任

    罗静利  办公室主任

    下设办公室在政治部。

    主  任:张  华

    成  员:康婉莹  闫晓晗  邢  妍

    (二)注重整体推进。要抓好整体部署、统筹实施。要加强严督实导,覆盖各部门,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新成效、新变化。注重统筹兼顾,把法治环境专项整治同当前工作重点任务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整体提升,创造一流工作业绩。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坚持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同步推进,加强与媒体对接,及时反映我院机关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典型经验和做法成效,宣传机关优化法治化环境的新变化、新成效、壮大舆论声势,营造浓厚氛围,树立我院良好司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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