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上午,由桃山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易新带队,30余名执行干警出动,对位于大东林场附近一处洗煤场实施强制交付。本次行动,桃山区法院还邀请北兴治安中队干警进行现场见证。
案件简介
张某某申请执行七台河市某煤矿、荆某甲、荆某乙、荆某丙、七台河某洗煤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给付义务,桃山区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七台河某洗煤有限公司名下厂房、洗煤设备、铲车两台、大翻车一台及场内的附属物进行评估拍卖,在第一次拍卖时流拍,申请执行人张某某按照第一次流拍的保留价4218964.74元接受抵债。桃山区法院已依法公告腾房时间,被执行人七台河某洗煤有限公司至今未交付。
刘局长一声令下,
执行干警按序上车出发,
奔赴执行现场开始行动。
执行干警们
坚定的脚步跨过厚厚的积雪
不畏严寒 不惧风雪
只为实现公平正义
考虑到涉案厂房情况复杂、面积大,腾让难度大,执行前,执行干警对厂区道路、厂房分布、生产状况、人员结构、危险设备等每一处细节都进行了仔细勘查,并对所有信息进行汇总,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执行现场,各执行干警密切配合,分工对设备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清场过程井然有序。经过执行干警一个上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在交接单上签字,申请执行人顺利接管厂房和设备等。
桃山法院重拳出击,紧紧围绕“六稳”“六保”任务要求,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以雷霆铁腕破解执行难。下一步,桃山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以高压态势全面依法惩戒,打击规避、逃避、抗拒执行行为,确保巩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胜利战果,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