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某申请执行孙某某、于某甲、 七台河市隆达综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七台河市技师学院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于某甲需承担履行义务共计126059.00元(包括案件受理费)。执行过程中,担保人于某乙提供执行担保,被执行人于某甲及担保人于某乙至今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王某向桃山区法院提交申请要求评估拍卖担保人于某乙名下的房产,经两次网络拍卖及变卖均已流拍,流拍价格为178440.48元。申请人王某申请以物抵债。桃山区法院已依法送达腾房公告,公告期满,担保人于某乙至今未交付房屋。
为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完全转化为现实,桃山区法院切实加强执行攻势,开展“雷霆2020”专项执行行动。
9月10日上午7点30分,桃山区人民法院办公楼前,9辆警车警灯闪烁,19名执行干警、10名法警气势威严,整装待发。在桃山区人大代表和社区工作人员全程见证下,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桃山公安分局民警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强制腾房案。
此次行动历时3个小时,申请执行人全程见证,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在涉案房屋外布设警戒线,限制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在开锁公司人员帮助下强制开锁,执行干警们进入室内,确定无人后,分组对涉案房屋内全部财物进行逐项清点、逐一登记,随后将所有物品顺利查封。
执行过程中,参与行动的干警携单兵设备、执法记录仪及摄像机等设备进行了全程录音、录像,以智能化手段实现执行公开化、可视化,确保行动动作规范、公开透明,真正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
该案的强制执行,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正义,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