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按照省法院统一工作要求,6月19日,桃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举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款集中发放仪式。
根据省高院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规定,针对一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时,规定对该类执行案件中债权无法得到实现,且因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致使其家庭生活极端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
执行局干警们在发放现场逐一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人信息后,将专项救助款发放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并有序办理执行款的发放手续。此次获得救助涉及8起执行案件,惠及受救助申请人8人,救助金总额19.6万元。申请执行人们向法官们表示感谢,他们对桃山区法院心系群众、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行为给予高度赞赏。
在防控疫情期间,通过今天的执行专项救助金发放,让受救助申请人切实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体会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让大家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爱,感受到桃山区法院全体执行干警为维护道交案件受害人合法权益所做的不懈努力。
桃山区法院将以此次执行专项救助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以规范的执行行为、严厉的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质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有效解决弱势群体生产、生活面临的实际困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