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下午,桃山区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转让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即时给付案款,双方握手言和。
2015年案外人张某和被告牛某签订了借款合同,2018年11月,牛某与原告陈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对张某的债权转让给陈某,同日收到陈某债权转让款10万元。因张某没有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2019年8月2日陈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牛某返还债权转让款。
承办法官刘晓艳在了解案情后,通过情理、法理劝说双方当事人,不断强调民事行为要合乎法律。听完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后,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确认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牛某即时给付陈某债权转让款,双方握手言和。
8月2日立案,8月7日即调解完毕,速度吧?!可是简单吗?并不简单。5天内,法官仔细阅卷、确定矛盾点,法官助理细心排期、与书记员顶着酷暑奔波送达。就像庭长刘晓艳说的“一个案件的办理看着好像是我一个人在奋斗,可实际上是我背后全庭人在努力。”是啊,看似法官在单打独斗,可实际上是桃山区法院全体干警在共同努力!我们在努力办理目前已受理的三千件案件,我们在努力让司法公正深入人心。当事人啊,请您放心,我们在举全院之力、竭尽全力让您“打官司不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