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桃山区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撤诉、被告即时偿还款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7年9月原告王某承租被告邹某出租车进行运营,双方签订合同,王某给邹某抵押金25000元。2018年12月,因涉案出租车被转卖,双方对返还抵押金一事协商未果,王某诉至法院要求邹某返还抵押金。
经过了解案情,办案法官刘晓艳敏锐察觉到此案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她尝试联络邹某的家人,希望能够帮助劝说邹某握手言和,同时积极与王某沟通,就案情分析利弊。法官的诚意打动了双方当事人,在组织洽谈当天,王某表示自愿放弃部分利益,而邹某当即微信支付款项,王某撤诉,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黑龙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在全省两会上提出“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桃山区法院干警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不断提高办案质效的同时,也在努力换位思考最大程度帮助当事人化解干戈。未来我们将继续努力,让“打官司不求人”落地生根,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